大众日报:山东全链条扶持推动舞台艺术繁荣
发布时间:2015-07-14 作者:
阅读提示:十艺节上,山东的剧目创作无论是质量还是数量,都取得了历史性突破,受到全国专家和观众的好评。十艺节后,山东制定一系列鼓励支持艺术创作生产的稳定政策,建立起推动艺术创作生产的长效机制,通过“4 1工程”和“重点选题评选资助办法”、“鼓励文艺工作者深入基层采风创作的意见”的实施,山东扶持艺术创作的全链条机制已基本形成,并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今年,我省将举办第十届山东文化艺术节。在扶持艺术创作的全链条机制推动和保障下,目前,全省艺术创作正在扎实推进。据不完全统计,全省目前新创作及加工修改剧目达100部,其中包括83部大戏,17部小戏。
据介绍,省吕剧院《回家》、济南儿艺《我的麦哲伦海峡》、聊城山东梆子剧院《萧城太后》、济南市曲艺团话剧《茶壶就是喝茶的》已经完成加工修改并顺利通过国家艺术基金验收。“山东省舞台艺术精品工程”首届资助的12个剧目,修改加工接近尾声,即将进入验收阶段。
另外,还有一大批新创作剧目,有的已经立上舞台,有的正在紧张创作排练。其中包括,省话剧院的《孔子》,莱芜的莱芜梆子《天唱》,济南的京剧《孔母》,临沂的柳琴戏《沂蒙魂》,潍坊的茂腔《红高粱》,济宁的山东梆子《河都老店》,淄博的五音戏《还魂记》,聊城的山东梆子《海源阁》,菏泽的山东梆子《南下》、《大汉英后》、两夹弦《春秋商圣》等。
“山东省舞台艺术精品工程”是我省繁荣舞台艺术“4 1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2013年,我省开始实施“4 1工程”,包括山东省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山东省地方戏振兴及京剧扶持工程、山东省优秀保留剧目工程、山东省舞台艺术英才培育工程,以及支持鼓励我省优秀剧目、优秀人才参加国内外重大艺术比赛和评奖活动的激励政策。通过实施“4 1工程”,我省建立稳定的扶持政策,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全链条对艺术生产各个环节进行扶持,推动全省艺术创作持续健康发展。
省文化厅艺术处处长刘敏介绍,“山东舞台艺术精品工程”每年一届,“主要推动新创作剧目加工提高。”参照文化部的做法,每年从全省遴选10台以内基础较好的优秀创作剧目作为“初选剧目”,省厅与剧目创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签署协议,予以资助,并要求当地给予配套投入。相关院团及其主管部门根据省厅要求,制订并提交剧目加工提高方案和工作计划,省厅按计划对剧目修改加工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跟踪督导。次年从加工提高后的初选剧目中,精选5台以内“精品剧目”,再予扶持,推动剧目演出、打磨、精益求精,为参加全国性艺术活动积累优秀作品。
“山东省地方戏振兴与京剧扶持工程”也是每年一届,主要侧重对承载优秀传统文化的地方戏和京剧进行保护扶持。刘敏表示:“这项工程以重点剧目扶持为主,同时在人才队伍建设、演出交流推广、史料挖掘抢救、加强理论研究等方面都有相关措施和要求。”
“山东省优秀保留剧目工程”两年一届,评价指标主要是演出场次和社会效益。主要目的是推出长演不衰的优秀保留剧目。参评剧目演出场次要求为:新中国成立以来创作生产的剧目要超过1000场,改革开放(1978年)以来创作生产的剧目要超过500场,且近5年来演出场次超过60场。作品要具有独特的艺术表现力、感染力和较强的艺术生命力,对于本剧种(艺术品种)的发展具有较大促进作用,具有广泛而持久的社会影响力。
“山东省艺术英才培育工程”主要是为各专业艺术领域的骨干和拔尖人才的培养和推出搭建平台。刘敏介绍,省财政每年安排艺术人才培养与引进资金。去年,省文化厅与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对全国、国际文艺比赛获奖集体和个人进行奖励的办法》,“改变了过去对获奖剧目和个人的表彰奖励临时请示,一事一议,没有固定标准的情况,形成了规范统一的激励政策。”济南、青岛、临沂、济宁等市也都设立了固定的艺术创作资金,制定出台了鼓励扶持艺术创作生产的办法。
“4 1工程”全链条扶持机制效果明显。刘敏说,2014年评选首届山东省优秀保留剧目3个,首届山东省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初选剧目大戏8个、小戏4个,首届山东地方戏振兴和京剧扶持工程重点剧目10个,累计发放扶持资金1000万元。“精品工程受资助剧目的加工修改已基本完成,近期将组织精品工程初选剧目加工修改后的验收评选工作。地方戏振兴和京剧扶持工程重点剧目也正在积极加工修改中。”
今年,我省将举办第十届山东文化艺术节。在扶持艺术创作的全链条机制推动和保障下,目前,全省艺术创作正在扎实推进。据不完全统计,全省目前新创作及加工修改剧目达100部,其中包括83部大戏,17部小戏。
据介绍,省吕剧院《回家》、济南儿艺《我的麦哲伦海峡》、聊城山东梆子剧院《萧城太后》、济南市曲艺团话剧《茶壶就是喝茶的》已经完成加工修改并顺利通过国家艺术基金验收。“山东省舞台艺术精品工程”首届资助的12个剧目,修改加工接近尾声,即将进入验收阶段。
另外,还有一大批新创作剧目,有的已经立上舞台,有的正在紧张创作排练。其中包括,省话剧院的《孔子》,莱芜的莱芜梆子《天唱》,济南的京剧《孔母》,临沂的柳琴戏《沂蒙魂》,潍坊的茂腔《红高粱》,济宁的山东梆子《河都老店》,淄博的五音戏《还魂记》,聊城的山东梆子《海源阁》,菏泽的山东梆子《南下》、《大汉英后》、两夹弦《春秋商圣》等。
“山东省舞台艺术精品工程”是我省繁荣舞台艺术“4 1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2013年,我省开始实施“4 1工程”,包括山东省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山东省地方戏振兴及京剧扶持工程、山东省优秀保留剧目工程、山东省舞台艺术英才培育工程,以及支持鼓励我省优秀剧目、优秀人才参加国内外重大艺术比赛和评奖活动的激励政策。通过实施“4 1工程”,我省建立稳定的扶持政策,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全链条对艺术生产各个环节进行扶持,推动全省艺术创作持续健康发展。
省文化厅艺术处处长刘敏介绍,“山东舞台艺术精品工程”每年一届,“主要推动新创作剧目加工提高。”参照文化部的做法,每年从全省遴选10台以内基础较好的优秀创作剧目作为“初选剧目”,省厅与剧目创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签署协议,予以资助,并要求当地给予配套投入。相关院团及其主管部门根据省厅要求,制订并提交剧目加工提高方案和工作计划,省厅按计划对剧目修改加工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跟踪督导。次年从加工提高后的初选剧目中,精选5台以内“精品剧目”,再予扶持,推动剧目演出、打磨、精益求精,为参加全国性艺术活动积累优秀作品。
“山东省地方戏振兴与京剧扶持工程”也是每年一届,主要侧重对承载优秀传统文化的地方戏和京剧进行保护扶持。刘敏表示:“这项工程以重点剧目扶持为主,同时在人才队伍建设、演出交流推广、史料挖掘抢救、加强理论研究等方面都有相关措施和要求。”
“山东省优秀保留剧目工程”两年一届,评价指标主要是演出场次和社会效益。主要目的是推出长演不衰的优秀保留剧目。参评剧目演出场次要求为:新中国成立以来创作生产的剧目要超过1000场,改革开放(1978年)以来创作生产的剧目要超过500场,且近5年来演出场次超过60场。作品要具有独特的艺术表现力、感染力和较强的艺术生命力,对于本剧种(艺术品种)的发展具有较大促进作用,具有广泛而持久的社会影响力。
“山东省艺术英才培育工程”主要是为各专业艺术领域的骨干和拔尖人才的培养和推出搭建平台。刘敏介绍,省财政每年安排艺术人才培养与引进资金。去年,省文化厅与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对全国、国际文艺比赛获奖集体和个人进行奖励的办法》,“改变了过去对获奖剧目和个人的表彰奖励临时请示,一事一议,没有固定标准的情况,形成了规范统一的激励政策。”济南、青岛、临沂、济宁等市也都设立了固定的艺术创作资金,制定出台了鼓励扶持艺术创作生产的办法。
“4 1工程”全链条扶持机制效果明显。刘敏说,2014年评选首届山东省优秀保留剧目3个,首届山东省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初选剧目大戏8个、小戏4个,首届山东地方戏振兴和京剧扶持工程重点剧目10个,累计发放扶持资金1000万元。“精品工程受资助剧目的加工修改已基本完成,近期将组织精品工程初选剧目加工修改后的验收评选工作。地方戏振兴和京剧扶持工程重点剧目也正在积极加工修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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