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文化厅日前出台《关于鼓励文艺工作者深入基层采风创作的工作意见》,意见提出的工作任务包括两项:建立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基地和组织开展深入生活采风创作活动。意见指出,各级文艺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和专业特点,在全省范围内选取革命老区、重大建设工程一线、厂矿企业、农村示范区、社区、部队、学校等基层单位,作为文艺单位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基地。深入生活基地要有深厚的文化底蕴,有值得深入挖掘的素材,基地建设和文艺创作要能够互相促进、形成互动。意见要求,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和文艺单位要把深入生活采风创作作为文艺工作者的“必修课”,纳入日常业务工作。每年要有深入生活采风创作的工作计划,要有具体推进措施。要将采风活动与重点选题创作相结合,组织创作人员带着选题和创作任务进行定向采风,通过实地人物采访、蹲点生活等方式,与基层群众打成一片,积累真实感人的创作素材,激发创作灵感,为文艺作品创作打下扎实基础。
关于印发《关于鼓励文艺工作者深入基层采风创作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市文广新局,省直文艺单位,山东演艺集团: 现将《关于鼓励文艺工作者深入基层采风创作的工作意见》予以印发,请各市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文化厅 2015年6月8日
关于鼓励文艺工作者深入基层采风创作的工作意见 为推动“中国梦”艺术创作,激励我省文艺工作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与时代、与人民相结合的文艺道路,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创作生产更多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优秀文艺作品,推动山东艺术创作繁荣发展,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座谈会讲话精神和中宣部、省委宣传部在文艺界广泛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探索建立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创作基地,建立完善“深入生活、扎根人民”长效工作机制,形成文艺工作者定期体验生活制度;鼓励和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不断深入生活、深入基层,从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中汲取营养,不断增加生活和艺术积累,创作更多反映时代精神、引领社会风尚、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文艺作品。 二、工作任务 1、建立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基地。全省各级文艺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和专业特点,在全省范围内选取革命老区、重大建设工程一线、厂矿企业、农村示范区、社区、部队、学校等基层单位,作为文艺单位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基地。选择和确立深入生活基地,要充分考虑“中国梦”主题创作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挖掘优秀传统文化资源、革命历史文化资源、齐鲁地域特色文化资源,开展重要历史题材和重大现实题材的创作。深入生活基地要有深厚的文化底蕴,有值得深入挖掘的素材,基地建设和文艺创作要能够互相促进、形成互动。深入生活基地的选择和建设,可以相对固定,也可以根据创作需要适当调整。 2、组织开展深入生活采风创作活动。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和文艺单位要把深入生活采风创作,作为贯彻习总书记文艺工作座谈会讲话精神、推动艺术精品生产的具体工作措施,作为文艺工作者的“必修课”,纳入日常业务工作。每年要有深入生活采风创作的工作计划,要有具体推进措施。要将采风活动与重点选题创作相结合,组织创作人员带着选题和创作任务进行定向采风,通过实地人物采访、蹲点生活等方式,与基层群众打成一片,积累真实感人的创作素材,激发创作灵感,为文艺作品创作打下扎实基础。 三、组织实施及管理 1、省、市、县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和文艺单位负责组织本级文艺单位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基地的建立和深入生活采风创作活动。各级文艺单位确定的深入生活基地及采风创作计划要及时上报文化主管部门。省直文艺单位组织实施的基地建立情况和深入生活采风创作计划报省文化厅备案,市县文艺单位组织实施的基地建立情况和深入生活采风创作计划由各市文化主管部门汇总后报省文化厅备案。提交备案的深入生活基地情况包括文艺单位与基地的名称、基本情况;提交备案的深入生活采风创作计划包含深入生活选题内容、人员名单、时间地点、日程安排、任务目标等内容。 2、各文艺单位深入基地或基层联系点采风活动结束后,由基地或基层联系点以及所在地基层群众填写“深入生活采风活动反馈评价意见表”,对每一批深入生活采风活动实行群众监督、群众评价。“深入生活采风活动反馈评价意见表”需报上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 3、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对组织的深入生活基地和深入生活采风活动进行跟踪管理和考核监督。要及时了解和督导各文艺单位深入生活基地建设情况和创作人员深入生活采风创作进展情况。加强对深入基层采风创作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将深入基层采风创作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纳入各文艺单位年度目标责任管理考核内容,将深入基层采风创作活动参与情况和创作成果作为文艺工作者年度业务考核的重要内容,在职称评定、提拔使用等方面予以参考。在省市文艺评奖表彰活动和向全国性文艺评奖推荐建议名单时,要重点向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的优秀文艺工作者倾斜。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支持和推动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创作文艺精品,作为各级文化主管部门的重要工作任务,有专人负责,制定具体办法,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目标管理,落实工作责任。 2、提供经费支持。省、市、县各级文化主管部门要为文艺工作者深入基层采风创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支持。要把深入基层体验生活作为艺术创作的一个重要环节,以多种形式对深入生活采风活动酌情予以经费补助。 3、搭建宣传展示平台。要多措并举、创造条件,通过举办山东文化艺术节,开展优秀剧目展演,适时组织深入生活采风作品展演展览等活动,为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创作的优秀作品和成果,提供发表、演出、展览、展示的平台;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文化厅网站、大众文化、中国文化报等主流媒体,对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活动和优秀作品进行宣传,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力,推出一批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的文艺精品。 4、建立长效机制。省、市、县各级文化主管部门要积极谋划、制定政策,加强合作联动,推动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潜心创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省文化厅每年将组织重点作者开展深入生活采风创作活动,并对重大题材、重要选题予以资助。各市也要突出本地特色,创新工作思路,建立完善推动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的长效机制,努力把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学习人民、服务人民的任务落到实处、制度建设长效化。 5、严守廉政纪律。省文化厅对重大题材、重要选题深入生活活动的扶持,要建立健全扶持机制,规范程序、严格标准、加强管理,强化扶持资金管理监督,确保不发生任何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和文艺单位在开展深入生活各项活动中,要自觉执行有关制度规定,遵守各项群众纪律、廉政纪律,轻车简从,注意安全,不给基层增加任何负担,在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学习中,把良好的艺德、高尚的品行留在基层。 山东省文化厅 2015年6月8日 |